2009年1月6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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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渎职侵权检察处  
    负责对全市检察机关办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等案件的侦查工作的指导;直接立案侦查县(处)级领导干部及在全市有重大影响的国家机关人员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办理上级院交办的案件;负责对全市渎职侵权犯罪大案要案进行督办、协办和备案审查;组织、协调、指挥跨地区重大特大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办理基层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工作中疑难问题的请示;研究制定全市渎职侵权检察业务工作计划、规定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