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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检察院简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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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有天堂,下有苏杭”,“江南忆,最忆是杭州”。自古以来,人们一直这样美誉杭州。这片钟灵毓秀的宝地,自秦时设县治,时称钱塘,隋开皇九年(公元589年), 更名为杭州,已有2200余年的历史。经过一代又一代人的磨励与雕琢,杭州已成为东南沿海一颗璀璨的明珠。作为全国历史文化名城和七大古都之一,杭州有着辉煌的昨天。今日的杭州,市区面积3068平方千米,人口393万, 辖8区5县(市)。杭州是浙江省省会城市,也是浙江省政治、经济、科教和文化的中心,浙江省文明城市,全国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就座落在这座名城之中。
杭州市人民检察院的发展历程历经坎坷和曲折,其前身为杭州市人民检察署,始建于1950年 6月,由曾担任过国务委员、时任杭州市公安局长的王芳同志兼任检察长。1955年5月,中共杭州市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决定:撤销杭州市人民检察署,成立杭州市人民检察院。由中共杭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长万进东兼任检察长。“十年动乱”期间,杭州市人民检察院被撤销。
1978年8月10日根据新《宪法》重新确认我国检察制度和建立各级人民检察院, 杭州市人民检察院重新建立,刘履忠、朱昌森、李洪生、李木天、王基信、刘晓刚先后任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杭州市人民检察院现辖上城、下城、江干、西湖、拱墅、滨江、萧山、余杭区人民检察院,富阳、桐庐、建德、淳安、临安县(市)人民检察院,代管临平地区人民检察院。
杭州市人民检察署(院)成立后曾在杭州市惠民路43号简陋的几十平方的办公室办公,迁徙五地,于1998年8月迁至香积寺路302号办公,办公面积达8000多平方米。
1953年底,杭州市人民检察署设一科(司法、一般监督)、二科(财经监督)。目前,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机构设置为十一处三室一局一部,即侦查监督处、公诉处、渎职侵权检察处、监所检察处、民事行政检察处、控告申诉处、刑事技术检察处、行政装备处、警务处、组织教育处、干部人事处、办公室、研究室、监察室、反贪局、政治部。 在职工作人员180余名,大学专科以上学历150余人,其中博士生1名,硕士生15名。
得天独厚的地理环境和改革开放的富民强国政策使杭州获得了新的腾飞。人杰地灵的西湖孕育了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形象佳,深受人民满意的检察队伍。广大检察干警无私无畏,以旺盛的斗志,开拓创新的精神,团结奋斗,勇于实践,谱写了一曲曲可歌可泣的篇章;除恶清污,反腐倡廉,为民执法,秉公办案,勤政为民,廉洁自律,为“建经济强市,创文化名城”做出了积极贡献。从办理震惊世界的“3、31”千岛湖特大杀人案, 到审查起诉原中央候补委员、省委常委、宁波市委书记许运鸿滥用职权案;从侦破原江干区委常委、公安分局局长吴伟虎特大受贿案,到办理原浙江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董事长王钟麓受贿、滥用职权案,原省医药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周航特大受贿案,都渗透了检察官的汗水和智慧,同时展现了检察官的良好形象。
一份耕耘,一份收获。钱江潮涌一浪推一浪,西湖清水一茬换一茬。“构筑大都市,建设新天堂”的同时,也孕育了一批新时代检察官。模范检察官狄建华(西湖区院)、一等功臣徐文奎(上城区院)等就是其中闪耀的明星。萧山区、西湖区等“模范检察院”、“先进检察院”是这些年基层检察院建设的真实写照。二十余年来,全市检察系统先后有数十个集体、数百名干警被荣记二、三等功,一大批先进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终年奋斗在各条检察战线上,是检察的熔炉炼就了检察精英,成为最宝贵的检察资源。
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展望未来,检察工作任重道远,广大检察干警,将以邓小平理论为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强更好的队伍,树更好的形象,建更好的机制,创更好的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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