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6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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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监督处
负责指导全市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捕、决定逮捕及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工作;办理基层检察院侦查监督工作中疑难案件的请示;承办由市公安局等侦查机关侦查案件和本院直接立案侦查案件的审查批捕、决定逮捕,并负责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承办全市涉外案件的审查批捕、决定逮捕和公安机关等侦查机关提请复议、复核,延长羁押期限等案件及备案审查;研究制定全市侦查监督业务工作计划、规定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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