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6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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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贪污贿赂局  
    负责对全市检察机关办理贪污贿赂、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隐瞒境外存款、私分国有资产、私分罚没财物等犯罪案件侦查、预审工作的指导;直接立案侦查县(处)级及其他市管干部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办理上级院交办的案件;组织、协调、指挥跨地区重大、特大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的侦查;负责对全市贪污贿赂犯罪大案要案进行督办、协办和备案审查;办理基层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工作中疑难问题的请示;研究制定全市反贪污贿赂业务工作计划、规定和办法。